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戶政宣導】民眾可多加利用地政業務線上聲明等替代申辦印鑑證明措施,可免去奔波往返戶政之不便!

  • 發布單位:斗六戶政

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規定申請土地登記,當事人免親自到場之替代措施,計有線上聲明措施、設置土地登記印鑑等15項替代措施,減省民眾奔波往返戶政事務所申辦印鑑證明之不便。

 

「圖解線上聲明」簡易系統操作懶人包,可至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網站之「下載專區」,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