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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各戶政事務所於115年度除元旦(1月1日)及國慶日(10月10日)當日受理預約結婚登記外,連續假期及特殊節日停止辦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

  • 發布單位:斗六戶政

連續假期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之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為準,115年高雄市各戶政事務所停止辦理假日預約結婚登記日期為:

(一)農曆春節假期(2月14日至2月22日)。

(二)和平紀念日(2月27日至3月1日)。

(三)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月3日至4月6日)。

(四)勞動節(5月1日至5月3日)。

(五)端午節(6月19日至6月21日)。

(六)中秋節及孔子誕辰紀念日(9月25日至9月28日)。

(七)國慶日相連之假日(10月9日、10月11日)。

(八)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4日至10月26 日)。

(九)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至12月27日)。

(十)具特殊意義之母親節(五月第2個星期日)、父親節(適逢星期六)。